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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实行磷酸盐多因子收费
来源:       时间:2014-07-03 13: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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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水务集团了解到,根据市物价部门转发《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嘉兴市区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标准执行磷酸盐(以P计)分档收费的批复》文件要求,从上月起,我市污水处理工程服务区范围内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标准执行磷酸盐(以P计)多因子收费,目前运作情况良好。

  据了解,省、市物价局在对非居民用户的污水处理费收费工作上采取多种有效方法,一方面继续按原来化学需氧量(COD)浓度的收费工作;另一方 面,从2012年9月份开始推行酸碱度(PH值)、氨氮(NH3-N)、悬浮物(SS值)的多因子收费办法。经过大力宣传推广、沟通协调,目前,我市污水 处理工程服务区范围内各县(市)城网公司基本已按多因子收费合同执行缴费。而从6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磷酸盐(以P计)多因子收费。

  “入网污水水质是否达标直接关系到污水处理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市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污水处理工程是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设计的,其工艺和参数选择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如果进水水质超过设计负荷将会影响处理工艺,对污水处理厂出水造成冲击。“与‘十 一五’期间相比,‘十二五’时期的污染减排指标增加了,在原有的CODcr指标基础上,又增加了氨氮、总磷等相关指标,给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排放带来了巨 大的压力,这就要求排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达标入网,杜绝任何违规排放。”该负责人表示,多因子收费为降低入网污水污染因子 浓度起到了经济杠杆作用,为污水处理工程的安全稳定和良性运行奠定了基础。